近日,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确定第三批53种院内中药制剂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至此,我省共有20多家医院生产的253种院内中药制剂获得省内“通行证”。
据介绍,我省的院内制剂大多是中药制剂,一般都是各医院的“王牌”产品,具有处方灵活、研制周期短、批量较小、可满足不同需要等优点,同时也是新药研究的重要来源。按照以往相关规定,院内制剂只能在生产医院内部流通,不能进入市场,患者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为了充分发挥全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在临床防病治病的优势,从2010年起,省卫生厅、省食药监局组织专家,对省内各地、各单位推荐的院内中药制剂进行评审论证,从中遴选出部分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可从中选择需要的品种,在省食药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在各自医院生产和使用这些院内中药制剂,并在医保和新农合中给予优惠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