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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食品安全“黑名单”,违法者将被曝光

时间:2012/8/31 9:12:4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8月30日电(记者 赵大春)30日,云南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日前省工商局讨论通过并印发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食品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云南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本军在发布会上称,列入"黑名单"的共有十五种情形,包括"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情节严重,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等。

    刘本军称,"黑名单"的建立是对失信者的一种惩戒,要严格掌握标准和尺度,否则或造成侵权,为此,云南省工商局制定了严格的审查制度,对违法行为的认定主要以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决定为依据。同时,制定了"三级审核"、"二次把关"的审核程序,即县区工商局确定将失信者纳入"黑名单"后,需上报上一级工商机关审核,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申辩陈述,再上报省工商局审核;省工商局在听取消费者、行业、新闻媒体等代表组成的审核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并再次听取当事人的申辩陈述后最终确定是否纳入"黑名单"公布。

    刘本军称,"黑名单"由云南省工商局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及时公开,原则上每半年公开一次,将通过指定的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必要时将召开新闻发布会。

    刘本军称,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制定"黑名单"将有效震慑和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者,促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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