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王清文)“我这茶庄只是经营各类茶叶茶具,不是喝茶的茶馆,却要按茶馆用水标准收费,每吨水49元。”8月6日,省城迎泽区一茶庄老板洪先生告诉记者,同是经营茶叶,自己家的水费要比不远处茶城里的水费贵40多元。
据《关于调整太原市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太原市自来水价格标准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五类。洪先生的茶叶店租用的是迎泽区一小区的门面房,水费由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从去年开业到今年4月底,一直是按经营服务用水的标准收费,每吨4.6元。“5月份的时候,物业公司说,按照自来水公司下发的通知,将我店的水费标准界定为特种用水,每吨49元。”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特种用水执行范围是桑拿浴等高档洗浴场所用水、保健医疗等洗足行业用水、高档美容用水、酒吧、茶馆、汽车清洗、滑冰及高档娱乐场所等行业用水。对此,洪先生表示,自己的店是经营茶叶茶具,而不是提供喝茶服务的茶馆,即使偶尔有客人要求品尝一下茶叶,用的也是自己购买的矿泉水,不会用自来水泡茶,所以不该按《通知》中的茶馆标准执行特种水收费,况且同是卖茶叶茶具,附近茶城里的店铺也没有按特种水标准收费。“每吨水要49元,觉得有点离谱和不公。”
据悉,洪先生已经致电自来水公司,对方表示,近期将派人过来核实是否按茶馆定位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