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难题困扰农业保险发展 须完善细化政策
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至今,虽然惠农成效显著,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政府应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工作中承担更多责任。虽然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宁夏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政府是农业保险实施中的第一责任主体,但实际上过多的工作都推向了保险公司。王全超建议,政府可牵头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财政、农牧、气象、保监等诸多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自治区政府还应尽快将农业保险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体系,形成自上而下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视。
其次,保险公司基层服务“腿”不长。农业保险不同于其他的保险,农业保险服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而保险公司面临着人手少、成本高、服务压力大的困难。基层农业保险经办人员反映,办理农业保险都要走家串户,起早贪黑,有时遇到农忙,还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找到参保人。他们建议,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财政、政策支持,帮助保险公司在乡镇一级建立保险业务网点,并且在当地培训发展保险业务员,提高保险公司服务基层的能力。
再次,农业保险相关费用支付渠道不畅,经营程序亟待规范。农业保险具有季节性、集中性的特点,大量基础工作需由农牧兽医人员协助办理。据了解,2011年,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局、保监局与人保财险公司联合下发通知,人保财险公司按保费比例支付农牧部门劳务费。但是由于这笔劳务费是直接划入农牧部门的大账,农牧部门进行再分配,导致一些基层农牧人员并没有拿到劳务费,因此基层农牧人员不愿再提供服务。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财政部门、税收部门应该联合给予农业保险劳务费支付开通绿色通道,畅通支付渠道,以便于农业保险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