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再次对威极调味食品公司近几个月的账目进行了核查,发现在每月的生产记录中,的确在频繁出现一种标称“外购四油”的原料。
广东省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副局长金鑫告诉记者,从相关的台账发现,“外购四油”的价钱以及从盐业部门了解到的情况,这个“外购四油”就是工业用盐水。
经销商“暗渡陈仓”
随后,执法人员对辖区仅有的两家盐矿进行了突击排查。目前,这两家盐矿企业生产的工业用盐水主要供应周边四五十家客户使用,这些客户基本上都是正规的企业和工厂,所用盐水都是由盐矿公司直接派车运输。只有少数几个属于中间经销商的客户在用自己的车辆运输盐水。
执法人员通过排查发现,这几个经销商十分反常。
执法人员迅速锁定何理文、梁志东等几个有重大嫌疑的经销商,通过核查他们留存在盐矿公司的上百张工业用盐水产品运送凭证,发现这些个体经销商固定用来运输工业用盐水的一些车辆中,有三个车牌号码不但在三水盐矿公司的产品运送凭证上频繁出现,而且也多次出现在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票据上。
原来,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在调查笔录中所谓购买3吨非食用盐勾兑盐水生产酱油的陈述,不过是一个幌子,其目的就是想掩盖从三水盐矿购买数百吨工业用盐水加工酱油的事实。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井矿盐卤水不得用于食品、副食品加工。
佛山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威极公司陈裕华、关群馨等几名负责人,以及何理文、梁志东等工业用盐水经销商进行刑事拘留。经过两个多月的联合执法调查取证,终于查明威极公司涉嫌违禁使用的工业用盐水的真实来源,确认该公司暗中通过一些经销商,从佛山三水盐矿购买工业用盐水,违禁生产酱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