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极否认侵权
对于海天公司的起诉,记者昨日联系到威极方面代理律师,其表示威极虽然是1998年在高明成立,但当时海天还没有搬到高明。按相关法律法规,如不是驰名商标,跨县级以上单位品牌并不受保护。因此,海天是2005年才迁到高明,威极的行为并不构成商标权专用权侵权。
记者随后从佛山中院了解到,因本案社会关注较高,直接关乎百姓民生,佛山中院表示,对本案的审理会严格按照司法公开规定,及时发布案件的审理信息,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对事件的关切。
事件回顾
1、5月22日,“高明某大型调味品公司”用致癌工业盐水造酱油被查处的新闻被披露。
2、5月23日,高明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某公司”就是“威极”公司。
3、5月24日,海天公司发表正式声明,称该事件和海天没有任何关系。
4、5月30日,海天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要求威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继续实施不正当竞争,并且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在全国主流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同时索赔1000万元。
5、6月6日,佛山中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海天公司诉威极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酱油门”事件正式走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