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海天”状告“威极”侵权的“酱油门”事件,昨日又传新进展。佛山中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海天公司诉威极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酱油门”事件正式走入司法程序。
据悉,除要求威极公司赔偿损失1000万并在全国主流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外,海天公司还要求威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销毁设置在被告厂区周边的广告牌匾、铭牌,删除网站上所有侵权的图片和文字,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威极”字号。
海天指责威极“傍大牌”
原告海天公司称,其公司1988年就已发展成为大型企业,而“海天”商标已在全球100多个国家注册,并先后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驰名商标”、中国商务部“中华老字号”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产品”等称号。其中,“威极”系列是其全力打造并拥有的众多品牌之一,已于1994年2月28日取得“威极”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于2005年3月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而被告1998年才登记成立,作为行内企业不可能不了解原告在佛山地区已取得的行业龙头地位,不可能不注意到原告的“威极”酱油在佛山地区已经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然而,其在此情况下,被告仍然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威极”字号,其目的是让社会公众对其产品来源产生混淆,以最少的成本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被告获得最大的市场认同,这种“搭便车”、“傍大牌”行为,显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而被告在其厂区周边范围设置的广告牌匾、铭牌上,故意重点突出了企业名称中“威极”字号,损害了原告对威极的商标专用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海天称销量下滑损失836万
海天公司称,使用“工业盐水制造酱油”被媒体披露后,给其正常经营造成极大困扰,品牌受严重损失,海天产品销量严重下滑。去年,海天年度销售收入约60.9亿元,如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事件对销售总额最终造成影响,哪怕只有10%,也是惊人的和不可承受的。因此,为进一步澄清事实、消除公众疑虑,海天公司决定起诉被告。
对于索赔1000万元的损失有何依据,海天公司称,该公司在媒体上刊登澄清公告的合理费用为158.8819万元;而威极种种行为误导公众造成海天产品销量下滑的损失为836.1181万元;加上律师费用5万元,就产生了1000万元的索赔金额。海天公司更声明,对起诉之后发生损失,仍保留继续追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