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公告称,目前正在严格按照新预案规定,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组织开展冻猪肉收储工作,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维护养殖户利益。
笔者从浙江省宁波市贸易局了解到,全国冻猪肉收储工作多在安徽、山东、江苏等产猪大省展开。宁波并非生猪主产区,宁波猪肉市场的供应以外地运进生猪为主,占70%,本地生猪为辅,占30%。且宁波人不喜食冻猪肉,所以宁波本地并未进行冻猪肉收储工作。
2012年宁波市12万头生猪活体储备目前正在按照计划组织落实中。一方面保证生猪储备数量充足和质量安全,以备应急所需;另一方面稳定目前宁波生猪市场价格。
据了解,储备的生猪必须满足宁波本地市场的需求,供应定点屠宰场屠宰。一旦出现应急情况需要动用活猪储备时,养殖场必须根据储备协议无条件组织调动,贸易局将及时组织投放本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