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
郑州市家乐福门店开始“变脸”
在家乐福屡屡挑战消费者的同时,家乐福“变脸门”也浮出水面。
有消费者举报,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企业登记事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而以国际零售巨头——“家乐福”之名从事经营,涉嫌商业欺诈。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接到举报后十分重视,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责令其改正。目前,家乐福金水店在入口处挂上了“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金水店”牌匾,购物小票上的“欢迎光临家乐福郑州金水店”,变成现在的“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金水店”。郑州其他以“家乐福”为名的购物小票,都变成了“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店”。
据了解,河南的家乐福并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北环店、花园店、金水店以及洛阳新都汇店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朱勤,工商部门实收注册资本均为0.0(万元)。据了解,家乐福同意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开的店面使用家乐福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显然,家乐福出现的种种问题,不应由家乐福一家负责,使用商标人也应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消费者称:伤不起
记者昨日在家乐福花园店采访,不少消费者表达了他们的不满。
一名消费者说:你搞价格欺诈等于自绝于消费者啊,国际零售巨头怎么能用这样的小儿科手段来欺骗消费者呢?家乐福这样的大超市有这么大规模的价格欺诈行为,这么搞,还有哪个消费者敢来店里买东西。
一名女士说:消费者之所以选择到国际零售巨头旗下的超市购物,是出于对其的信任,然而,家乐福价格欺诈事实证明信任换来的却是欺骗。
一名举报人称:家乐福敢屡屡违法违规销售,主要是因为违法成本低。在国外一些地方一旦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企业要受到很重的处罚。我国也应加大处罚力度,发挥法律的惩戒、教育和示范的功能,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