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消费,济南市工商局13日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慎重选择。
济南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应注意以下五点。
一是注意观察食品包装上是否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选购超过有效期范围的食品,并尽量选择近期生产的食品,避免回家存放或二次食用时超过保质期。
二是应选购标有“QS”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同时注意食品成分配料表中所标注内容,尽量选购适合自己或他人身体营养状况的食品,慎重购买添加剂过多、颜色特别鲜艳或透明度异常,与食品原色相差较大的食品。
三是仔细查看食品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是否标注齐全,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如发现销售上述“三无”食品现象,可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或向辖区工商部门举报,以便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四是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商家所标示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食品本身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对有刺鼻味、浓酸味或异常气味的食品要慎重购买。
五是购物时要保存好购物发票或其他凭证,并注意保存一定时间,以便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可以此为证据向经销商索赔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