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锐 通讯员/胡拱华 曾晓丽)笔者从惠东县工商局获悉,为了深入开展“三打”工作,该局加大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近日,该局吉隆工商所联同盐政执法人员查办了一宗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的案件,查获假冒伪劣食盐228包。
近日,惠东工商和盐政执法人员联合对该县吉隆镇吉圣西路一间副食店进行了检查。现场经盐政执法人员检验,该副食店销售的228包食盐涉嫌假冒伪劣,每小包净重400克,合共50公斤。该包装盐外包装上印有“粤盐牌”商标和“加碘钙强化营养盐”字样。该批食盐包装粗糙,上下封口不一致,包装袋两侧有明显折合线,包装袋背面生产日期均为印制,产品编码均为重码,且印刷模糊。
盐政执法人员现场用碘试剂半定量测试,确认该批食盐不含碘,是假冒伪劣食盐,吉隆工商所依法查扣了这批涉嫌假冒伪劣食盐,并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