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把控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减少流通环节,增加零售网点,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农产品批发、零售增值税政策。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价格和医疗、通信、教育等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纠正大型零售商业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
物价
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
摘要:要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物价反弹,并把今年全国物价调控目标设定为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4%左右。
解读:与去年的目标相比,今年的CPI目标保持不变,但比去年实际涨幅低了1.4个百分点。
“4%的目标综合考虑了输入性通胀,要素成本上升,以及居民承受能力,切合实际。”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部长助理黄海表示,4%的调控目标符合预期,也为今后的价格改革预留了一定空间。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是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昨天表示,对于当前和今年的物价形势,我们具备稳定今年物价的有利条件,农业连续八年获得丰收,粮食库存充裕,生猪生产、蔬菜生产稳定,食油、食糖库存充足。工业消费品总体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再加上我们采取改善储备条件、整顿流通秩序、降低流通费用,加强市场监管,同时也加强舆论方面的引导,能够对物价有一个比较理性的预期,“这样一系列的措施对于控制今年物价我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表示,实现“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的调控目标,还应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包括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机制,积极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能源供给体系改革,稳定农业生产和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力争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
房价
继续调控促房价合理回归
摘要: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
解读:近期,频频出现一些地方政府出台鼓励购买商品房的“冲动”政策,虽然都在很短时间内被“叫停”,但也引发了公众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各种猜测。
对此,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昨天说,在发达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一线城市,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业畸形发展,房价超出了群众的承受能力。“我们认真总结分析了西方一些国家房地产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教训,在这些国家房地产业发展也会出现各种问题。例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次国际金融危机就是从美国的房地产发端的,目前欧洲一些国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都和房地产业有关。”
对于目前一些地方为了鼓励购房所采取的“冲动”举动,张平说,中央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继续坚持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不动摇,促进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在坚持现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我们正在研究建立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从发改委的角度来说,要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促进房地产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能力,特别是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的供给,坚决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促进房地产业能够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不容侵犯
摘要:要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要认真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推进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
解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对这一问题的表述,赢得全场热烈掌声。
土地权利是农民最重要的物权。从近年披露的一些案件看,侵犯农民财产权利的行为可谓易发多发,花样翻新。在涉及土地征收时,一些地方受错误发展观、政绩观驱使,处理不当,漠视农民的权益,甚至造成因利益纠纷激化成对抗性矛盾。这提醒我们,守护好农民的法定财产权利不仅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前景,也是对政府执政为民宗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3年时间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逐渐解决“产权不清”问题;今年有望出台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也将给被征地农民更多话语权和保障权。这些措施将为农民法定财产权利的保护进一步打牢基础。
伴随城市扩张和越来越多农民“洗脚上田”,农民财产权利保护也将面临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我们期待着农民的财产权利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得到保护,广大农民能够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