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 捷
本报讯 2011年12月31日,我市“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在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会议通报了2012年“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整治内容包括:完善年夜饭申报和留样,要求餐饮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场地或者在非食品经营场所承办年夜饭,严禁超出接待能力承办年夜饭。食品在加工时不能生熟食交叉存放,食品及原料购进一定要索证索票,加工过程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出台“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立3681234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值班电话保持全天24小时有人接听。接到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