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长春市农委了解到,长春市将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长春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药市场的排查力度。对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对农药经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严格落实农药经营单位监管责任,农药经营单位要建立农药进销台账。对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单位进行重点跟踪和监控,严厉查处销售禁用高毒农药或在其它农药中掺杂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长春市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将加强对入场销售蔬菜、水果的质量抽检,严把批发市场入口关,开展全天候检测,做到抽检全覆盖率,确保群众消费安全。此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将组织监管人员,对全市大中型超市销售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标识有效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三品”标识的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权威和品牌的公信力。
--文:记者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