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该局正式出台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连坐制,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将追究连带责任。(12月7日《新京报》)
新闻并没有对“连坐”进行详细的介绍,只是笼统地说“连坐”方式主要包括主体连坐、产业链连坐、区域连坐、行业连坐、产品连坐等五个方面。
“连坐”是一种违反法治观念的手段,不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让犯错者埋单,而是将无辜的利益相关者牵扯过来。比如,不服从拆迁,老师就扣工资,公务员就撤职,孩子评优就会受到影响等等。
如果做面包的,买了有问题的面粉,那么,在追究问题面包的同时,也要去追究卖问题面粉者,这样追责是可以的,但这跟连坐并没有关系。法律的原则是,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如果连坐本身并不正当,披着“食品安全”的马甲并不能使其正当化。保障食品安全,还须在事前的层层监管上严加落实,而不是事后“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