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舟山检验检疫局一直在寻求食品安全防护的新思路。为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该局于今年8月率先全省系统制定出台了《舟山出口食品企业食品安全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迈出了探索建立出口食品企业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的第一步。
该制度规定,出口食品企业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关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方能申请备案,由该局统一管理。食品安全员需参加检验检疫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严把出口报检产品质量安全关,负责督促本企业出口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持续有效运行。同时,按要求定期向该局报告企业质量体系检查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前提交总结材料。此外,食品安全员负责自纠自查产品国外通报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等情况,采取措施并落实整改验证。
舟山检验检疫局则结合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管等工作,对企业食品安全员做出评审结论,激励食品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企业食品安全员的配备数量、履职情况将作为企业监督抽查分类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与享受的检验检疫便利措施挂钩。对伪造记录等工作不称职的食品安全员,该局立即责令企业撤销备案,适时对其加大检验监管力度。
(丁颙)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