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制定下发有关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规范全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
据了解,该《办法》对农村家宴举办者或承办者的基本卫生条件、食品采购、原料质量把关、加工操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了各乡(镇)、所在村委会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要求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办法》同时规定,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项新规的出台,将有效保障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