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制定了《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当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类突发公共事件,提出15分钟内及时汇报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宜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已经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下设两个应急处置小组,每组由5人组成,一个机动小组,由4人组成,实行各小组月度轮流值班制度。同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员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各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司法所长)为信息联络员,负责对发生在本区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经济安全五大类公共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
五大类公共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经济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
宜兴市调处中心处突应急值班室在接到信息报告15分钟内向市局领导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市政府处突应急办公室报告。《预案》还对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应急保障措施、责任与奖惩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宜司久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