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沈阳10月25日电 记者张国强 日前,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按照这份最新出台的奖励办法,举报人提供线索与调查认定的事实相符,将根据符合程度分三个等级给予奖励。
三个等级将分别得到涉案货值5%、3%、1%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货值金额按照货品售价计算,没有售价的按照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
如果涉案货值无法计算、或者按照货值计算奖金在200元以下的,将根据线索的价值一次性给予举报人200至2000元奖励。监管部门在查处中未查获涉案货物,但经查实案情属实的,也将给予举报人200至2000元奖励。相关部门将为举报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