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中国境内生产的食品应当获得“QS”标识,而原装进口食品则按照原产国的相关法律实施质量监督,按照中国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标准检验、检疫合格并申请我国中文标识后才准许上市销售,不需“QS”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