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换种治理模式,出台包装税,以有效阻止过度包装现象的滋生蔓延
广州市质监局近日对74家月饼生产企业的79个批次的月饼产品进行检验,只有55批次合格。其中月饼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率相差过大,占月饼生产成本的32%。也就是说,消费者买一盒100元的月饼,为包装盒埋单就至少花了32元。(9月12日《新快报》)
月饼“豪华包装”由来已久,年年讲,年年仍穿着奢华外衣闪亮登场,它不仅造成了月饼价格的虚高,浪费了大量资源,也不符合现代绿色消费理念。
实际上,国家为限制月饼过度包装出台可谓是劳心费神。早在2005年,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其中一点即是对月饼包装进行规范。到了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等内容。
此后,为进一步加大治理过度包装工作力度,商务部又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适度包装、节约资源专项工作的通知》,并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抑制包括月饼在内的商品过度包装工作进行紧急部署。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糕点类商品的包装形式、空隙率以及包装成本比例,做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尽管上述公告与规定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其出发点无可挑剔,然而,一种商品的包装问题,虽然连续多年出台系列公共政策,效果却并不理想。因此,笔者觉得,不妨站在财税的视角来考量,用开征绿色税的方式,向月饼过度包装“开战”。这要比给制度打“补丁”,来遏制包装更能立竿见影,更奏效。
所谓绿色税,就是人们常讲的包装税,是面向过度包装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就现实而言,我国大都以费的形式出现,比如“废品回收费”以及一些类型的罚款,来治理过度包装,这种收费和的罚款的模式,具有很大变通性和弹性,收不收两可,尤其在一些地方干扰下,执法的尺度很大,而一旦上升到税收制度层面,就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税收特质。
征收绿色税,其实质就是对于过度包装的外部成本变成内部化,这不仅可以使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单一性”,转移到兼顾生态、资源和环境的“多元化”技术上来,而且也能扭转消费者非理性购买商品的恶习。
更为重要的是,世界对过度包装利用税收手段调节,已成为流行趋势。比如在美国,若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全部使用可再循环的包装材料,则可以免税;若产品包装部分使用了可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低的税;若产品包装全部使用不可再利用或再循环的材料,则征收较高的税费。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对使用不可再装容器的产品加征0.02美分的税。还有丹麦,对过度包装的税额是包装价格的3倍,自1994年开征包装税以后,仅纸张和塑料袋的消费就下降了66%。
所以,国内在治理月饼过度包装方面,我们应换种公共治理思维模式,不妨出台包装税,以有效阻止过度包装现象的滋生蔓延。当然,除征税外,还需要改变现在不良的人际交往方式。比如加大对领导接受礼品馈赠的惩罚力度,杜绝“节日腐败”,从源头让过度包装失去市场。
(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