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昨日公布
记者获悉,从本月起至年底,全市将分三阶段开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其中,8月前为各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10月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阶段,11月至12月为规范巩固阶段。
在专项行动中,各区、各有关部门将以米面制品、调味品、辣椒制品、自制饮料、乳制品、水产品、肉类等为重点品种,以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重点地区,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集体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为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本报讯 (记者阮晓光)昨日,由市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对外公布。根据该《意见》,全市近期将建立食品安全法治秩序和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保障大运会食品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评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措施1:
布控安全保障严密防线
《意见》指出,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用最严格的食品监管手段、最严密的组织体系、最严厉的处罚措施,确保大运会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根据要求,全市将布控食品安全保障严密防线,还将加强对大运村、大运场馆、大运相关酒店、开闭幕式场地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严格遴选大运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措施2:
全面排查滥用添加剂行为
《意见》中特别提到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根据要求,全市将重点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还将强化对非法添加物的监测,提高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对检测到的非法添加物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同时,还将加强对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监管。
措施3:
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意见》要求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而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实行更为严格的经济处罚、从业禁入等措施。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意见》要求各监管部门则要研究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和具体激励措施,同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或按月通报不良信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单。
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纳入绩效考核
为加快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意见》提出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评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要求,对全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取缔;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而因监管失位、缺位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要作为公共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对于涉嫌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则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