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案例:苦丁茶
苦丁茶的基本原材料取自大叶冬青树(Ilex latifolia,Thumb)的树叶。这种植物在日本和中国都有发现。它是一种很好的观赏植物。除中国外,这种植物没有在世界上任何其它地方入药。我国先民最初将其入药,不晚于东汉末年或三国初年。《本草纲目》记载的“皋芦”就是这种植物。
可能有许多读者没有注意到,我国古代的中医著作很少记载入药植物的毒副作用。由于我国古代缺乏正确判断药理作用的方法,那些被记载为“神效”的药,绝大部分都不真实。倒是那些“大毒”或“慎用”的记载,比较接近客观实际。苦丁茶就是在我国古代医书中被罕见记载了一些副作用的“中药”。《本草纲目》记载苦丁茶的副作用是:“令人不睡”。清朝的赵学敏读书不详,误以为李时珍漏记了苦丁茶,于是在《本草纲目拾遗》当中补记了这种植物的药用价值:“逐风、活血、绝孕”。由于它记载了“绝孕”,所以,苦丁茶实际上在我国古代的医生中很少被用于临床。作为茶饮料也不普及。尽管李时珍记载了“南人取作茗饮”,且“极重之”,但是,李时珍还是记载了“风味比茶不及远矣”。苦丁茶泛滥成灾是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以后。而且,在苦丁茶入市之前,没有经过任何科学认证,全凭一些不可靠的历史传闻,就稀里糊涂地流行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