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农业部等九部门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频频出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九龙治水”。从“大头娃娃”到“三聚氰胺”,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不知毒害了多少消费者,而很多部门之间常见“推诿扯皮”的情况。所以,光靠“九部门”监督食品安全,未必靠得住。虽说这么多执法部门“严阵以待”,但对于食品监管来说,不缺“九”,只缺“一”。
何谓“只缺一”?此前,国办下发“通知”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这次九部门的公告中,最缺的就是撒下这张“天罗地网”的“奖金额”。食品安全监督跟打仗一样,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援;而大凡进行食品违法添加的地方,不可能没有“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有奖举报”该是怎样的“一张网”?起码,要算清“举报成本”和“举报收益”之账。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如果要去举报,有可能丢掉饭碗,有可能冒着遭打击报复的危险。所以,除了“保密”之外,一定要给予举报者经济上的重奖,比如奖励50万元,这才可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兑现这样的“举报奖”,非但不赔本,于食品安全大局和社会效益而言,可谓“一本万利”。(倪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