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欧盟宣布对中国出口的豆蛋白进行反倾销调查,这也是今年以来欧盟对华发起的第三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我省涉案企业79家,案值8655万美元,占全国出口金额一半以上。
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处郭颖颖告诉记者,鉴于山东企业在本案中的重要性,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将于明日在北京召开应诉工作会,邀请并组织山东企业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通知,Union Producer Solae Europe S.A.(欧盟生产大豆蛋白产业)于今年3月7日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对来自中国的豆蛋白进行反倾销调查,声称中国出口到欧盟的豆蛋白产品在价格和数量上对欧盟企业已造成实质性伤害。
欧盟文件还透露,由于欧盟认定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采用了第三方即美国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参照,判断中国产品价格是否过低构成倾销行为。
“至今,欧美等国都无视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成果和现状,否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孔庆峰介绍说,“他们认为中国产品的价格是受国家、政府控制的,而非由市场形成。所以,欧盟在测算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幅度时,习惯使用一个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作为‘替代国’,以计算生产成本、产品价格。”
“但选择美国作为替代国,明显有失公允。”孔庆峰说,“美国和中国情况很不同,无论是经济发展程度,劳动力、原材料成本等等,以美国为替代国,将使各个环节的税率大幅增加。”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法律部欧孟告诉记者,“按照惯例,欧盟发布通知之日起,将于9个月内作出初裁,15个月内结束调查发布终裁。如果中方企业被裁定较高税率,将很难再向欧盟出口被调查商品。”
“当前,涉案企业首要工作就是积极应诉。”孔庆峰表示,“应诉的话,结果不一定好,但不应诉,结果一定是更坏。”
依据相关规定,如果中国企业配合欧盟反倾销调查,未来即使中国豆蛋白反倾销结论成立,参与并配合调查的企业将会争取到相对较低的反倾销税率,而不应诉的企业也会缺席判决,税率有可能被无限制提高。
以日前欧盟对华瓷砖反倾销为例,在应诉企业中,除3家企业获个案处理外,配合调查但是没有被抽中的企业税率为32.3%,其他未应诉企业的税率则高达73%。
截至目前,山东禹王实业有限公司、谷神集团等大豆蛋白生产企业已表示将积极应对欧盟的反倾销调查。
另据了解,欧盟已成为对华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成员。2010年,我国遭受来自欧盟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11起,我省全部涉案,占全部案件总数的22.4%,涉案金额达3279万美元,占发达国家对我发起案件金额的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