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刘晓林、李有军)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此外,修正案还明确了累犯和八类重罪罪犯的刑罚期限;加重了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刑罚;明确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后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受到刑罚;并对公务员叛逃境外作了修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详见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