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服务月
本报海口1月6日讯(见习记者 王渝摄影报道)春节即将到来,办年货成了百姓家里的头等大事,热闹的年货市场中,应节食品、过年礼品、特价、打折商品等纷纷当起了主角。
1月6日,记者专门走访了海口市区一些零售商店、超市,就市民关心的年货问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由于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年货市场的监管力度,年货市场总体上规范了许多。但也有一些商家在特价商品上做文章、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隐藏销售……
地摊散装食品 卫生难保证
瓜子、干果、糖果……在博爱路可以看到不少这样的地摊,地摊上年货食品品种众多,来购买的人也不少。据摊主韩女士说,每年春节前,他的地摊一天能赚300多元。记者看到,韩女士的地摊上所卖的食品大都是裸装的,没有标明生产日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地摊大都摆在公路旁,食品特别是一些用糖水泡过的干果如甜枣、山楂等极易沾上灰尘。
在金盘路一超市里,记者看到,在散装速冻食品冰柜里,一些鱼丸、肉丸等散装冷冻食品大多裸装,没有标明保质期。一些顾客或用勺子或直接用手挑选冷冻食品。当记者就这些食品的保质期询问顾客时,不少顾客都说:“不知道。”
记者来到明珠路一家超市,在酒类专柜上发现摆放的部分洋酒全写着“洋文”,没有中文标签,也没有中文说明。而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贴有合格的中文标签。
工商部门:“三无”年货切勿购买
记者从海南省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消费者由于购买特价或者降价商品而产生的消费纠纷投诉近日呈上升趋势。特价商品陷阱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对质量有缺陷的商品,压低价格吸引顾客;二是发票不注明品名或者在包装上标上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样;三是口头承诺“三包”;四是出现问题,发票上不注明更换商品的新日期;五是利用低价促销“水货”等等。为此,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特价、优惠、降价、促销等商品时,应多个心眼,谨防陷阱。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年货市场“三无”食品掺杂,市民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不要买快过期的食品。
此外,根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