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产业经济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食品包装材料对出口食品安全的危害及控制措施(2)

时间:2011/1/5 15:39:30 来源:网友

  2.2欧盟的法规及要求

  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现行的法规是欧盟2004年11月13日颁布的一项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的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EC)No.1935/2004,该法规不仅取代了先前实施的80/590/EEC和89/109/EEC指令,而且在内容上继承并发展了以往法规。该指令的实施,不但会影响到我国对欧盟食品包装材料的出口,而且会因相应的包装材料问题对我国输欧食品的出口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ECNo.1935/2004是欧盟最新的关于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的框架规定形式是指令,需要各成员国进行转换,而此次是直接以法规形式颁布的。这意味着各成员国不需任何转换,应直接完整地遵守本法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其法律效力更强更直接了。

  该法规对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提出了通用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应按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这些材料和制品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其构成成分转移到食品中的量不得造成危害人类健康,或食品成分发生无法接受的变化,或感官特性的劣变的情况,且材料和制品的标签、广告以及说明不应误导消费者。

  该法规对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制订了特殊要求:①活性材料和制品可以导致食品感官特性和组成发生变化,但条件是其变化应符合适用于食品的共同体规定,如果没有相应共同体规定时,其变化应符合各成员国有关食品的规定。②有关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的特定措施的补充规则尚未通过时,有意识地掺入到活性材料和制品中并被释放到食品或食品周围环境中的物质,其许可和使用应符合适用于食品的共同体规定,以及本法规及其实施措施的规定。③活性材料和制品不应导致食品组成或感官特性的变化,譬如掩饰食品的酸败,这可能误导消费者。④智能材料和制品不应给出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有关食品状态的信息。⑤已经与食品接触的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应充分标识,以便消费者能辨别其为不可食用部分。⑥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应充分标识,说明此材料和制品是活性的和(或)智能的。

  新法规对与食品接触的材料提出了具有追溯性的要求。新法规规定,为了便于材料的生产控制、有缺陷产品的召回、消费者信息的获取以及责任分摊,在任何阶段都应保证材料和制品的追溯性。

  新法规对标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新要求同样适用于进口产品。因此也是值得国内相关方面关注的内容。

  2.3日本法规及要求

  日本早在1947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中就提到了食品接触材料的问题。同之前的一个法规规定的一样,日本厚生劳动省(MinistryofHealth,Labor,andWelfare)颁布了食品包装的标准。目前,针对一系列特殊的塑料包装材料、软包装胶粘剂和树脂等的应用,日本厚生劳动省已经推出了一些法规标准。

  一家名为“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胶协会(JHOSPA)”的工业社团早在1973年首次发布了非官方性的材料使用指南,这些标准是在此基础上补充发展而来的。JHOSPA发布的指南,涉及了聚烯烃和其它聚合物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与美国的FDA法规有些共通之处。这个指南是非强制性的,但是,日本的公司都知道并遵守这个指南。

  任何个人或公司想将包装材料出口到日本,都必须通知日本厚生劳动省。另外,除上述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外,很多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等的食品安全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变化之中。

  3、我国食品包装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今年初,国家质检总局对我国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

  从调查结果看,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质量控制比较薄弱;二是一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规模小,工艺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不高,产品安全质量无法保证;三是一些出口食品企业只注重所生产食品的安全质量,不注重所使用包装的安全质量,对采购的食品包装质量把关不严;四是一些进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企业,在贸易合同中不规定货物的安全、卫生指标,有的甚至隐瞒货物实际用途,以此逃避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

  目前,虽然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包装的生产、经营、贮存、使用等进行了规定,但在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检验监管方面,尚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工作体系。在技术标准方面,一些食品包装安全、卫生标准老化,不能有效适应国外市场需求;一些检测方法标准还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快速检测方法标准亟待制订。

  4、我国出口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控制措施

  作为检验检疫部门要把住进出口食品的安全质量关同时,又要对食品包装材料可能对产品产生的污染进行危害分析,防止包装材料的化学物质污染食品。

  4.1强化源头管理,确保进出口包装材料的安全质量

  要对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的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的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控制进出口食品包装质量。

  4.2加强生产监管,确保进出口包装材料的安全质量

  要对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的管理,要从生产企业抓起,强化对原材料的质量监控,确保所使用的原材料无毒无害;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按照SN/T1443.1-200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保证出口食品包装安全质量;加强对出口食品企业使用包装的核查验证,发现问题应及时抽样检测,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包装盛装食品出口。

  4.3加强CCP点控制,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质量

  对出口食品企业建立的HACCP体系,应将包装材料的控制作为CCP点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包装材料中的化学物质不会污染产品。


相关搜索: 食品包装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