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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专项整治小餐饮行业 市民可举报违规餐饮店

时间:2010/12/14 9:56:35 来源: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卢盈)  餐饮行业的卫生问题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近期,南宁市将对辖区内小餐饮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据悉,有关部门要求各小餐饮经营业主要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要在12月17日前完成整改。各小餐饮经营业主要重点抓好卫生和规范经营两项工作:卫生方面要做到地面无垃圾、桌面无杂物、墙上无乱挂;规范经营方面,要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功能区合理、内部管理规范。

  禁止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违反者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证照过期或无证照的经营业主,必须在公告之日起七日之内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咨询电话:0771—3221261)。

  另外,有关部门还欢迎广大市民对经营者和执法者进行监督,对无证经营和不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举报电话: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628910;南宁市商务局:5531588;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5712619;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831048(稽查支队)、2838675(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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