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品类食物包括水果和干果。水果是指含水分较多的植物果实,如苹果、梨子等。干果是指外有硬壳而水分较少的植物果实,如栗子、核桃等。另外晒干了的水果也称为干果,又名果干,如柿饼、葡萄干等。
果品一般含有水分,油脂较多,其主要作用是补虚养阴,生津止渴,润肠通便,消食开胃,醒酒除烦。用于病后体质虚弱,食欲不振,津伤口渴,肠燥便秘等。
在食用禁忌方面要分清果品的寒热属性,热性体质用寒凉果品,寒性体质用温热果品,忌暴食或过量食用。
大枣
大枣与葱同食的害处在中医古籍中屡有提到,《金匮要略·果实菜谷禁忌》云:“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大明本草》:“忌与葱同食,令人五脏不和。”
嗜酒者不宜吃枣,酒属于温热?品,大枣滋腻,二者同食可助湿生痰。
枣最好不与黄瓜、萝卜同食,萝卜含有抗坏血酸酵解酶,黄瓜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会破坏大枣中的维生素C。
山楂
山楂与黄瓜、南瓜、胡萝卜、笋瓜同食易引起便秘、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山楂与猪肝同食会降低营养价值。
山楂能与海味同食吗?答案也是否定的。海味含有丰富的矿物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山楂含有鞣酸,二者同食,会结合成鞣酸蛋白,不但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而且容易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且山楂味酸,易导致肠道毒?吸收,引起不适,如恶心、呕吐、腹胀、腹痛、便秘。
另外,水果如葡萄、石榴、青果、柿子等也不宜与海鲜同吃。
石榴
石榴与土豆同食会引起中毒和胃部不适,可用韭菜水解。民间谚语云:吃石榴和土豆,肠胃痛得眉头皱。本书在收集资料时,北京某皮肤科医生介绍,见过多例两者同食过敏的病例。
石榴若与螃蟹等海味同食,海味中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会与石榴中的鞣酸结合生成新的不宜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导致恶心、呕吐、腹痛等。
石榴与黄瓜、笋瓜、南瓜、胡萝卜同食会破坏石榴中的维生素C;与猪肝同食的话,因其酸性较重,会降低猪肝的营养价值。
白果
白果与鳗鲡鱼同食后会导致身体不适。《日用本草》记载:“同鳗鲡鱼食,患软风。”软风是一种四肢痿软的病症,表现为肢体瘦弱,无力。学医时听老师讲过,曾经遇到一个病人患重症肌无力(电视《过把瘾》里王志文扮演的那个角色,就是得的这个病),原先是做水产品生意的,买卖中剩下的鳗鱼通常自己留着吃,老婆每天让他坚持吃坚果如杏仁、白果之类,来预防心血管病,两年以后他出现四肢痿软,眼皮都睁不开,经某三甲医院诊断后确诊为重症肌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