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江苏省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通知中,对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扶持重要商品生产保障供应、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轻群众价费负担、严控政府调价项目等11个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要求和措施,其中在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方面新增了特殊困难人群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这两类补贴对象。
通知明确提出,从今年12月1日起,降低政府投资及国有流通企业所属的农产品市场、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的收费标准,降低幅度不低于20%。通知中还要求全省各地从严控制出台政府涨价项目,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并承诺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涉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部分收费标准。
在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引导方面,通知要求学习借鉴苏州市“蔬菜价格惠民活动”做法,结合价格公布工作,有针对性地倡导超市、农贸市场开展菜价惠民活动,促进菜价理性回归。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根据价格调控目标,抓住影响物价上涨的重点,分部门、分行业逐一落实粮食、蔬菜、食用油、猪肉、食糖等主副食品生产、供应、储备、调控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