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德州的网友在网上曝光了当地食品加工作坊将鸡屁股提炼的油用来炸鱼炸虾销售。德州工商局随后来到现场进行取缔。(9月28日《新闻晚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社会稳定。时下,食品安全已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确实,之前地沟油的曝光已经让消费者连连作呕,而黑心商贩用鸡屁股提炼“鸡肛油”,更加让人愤怒。
据了解,鸡屁股是淋巴最集中的地方,而淋巴中的巨噬细胞,具有很强的吞噬病菌、病毒和致癌物质的能力,而且只能吞食、贮存于囊内,不能将其分解,时间一长,鸡屁股就成为贮藏病毒、致癌物质的“仓库”,因此“鸡肛油”对人体的危害远远超过地沟油。如此看来,这些良心泯灭的黑心商贩在利益面前,已丝毫不顾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因此,严惩这些黑心商贩,既是为公众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维护食品市场正常秩序的必要举措。前不久,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对外公布《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者,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该《通知》释放出强烈信号,那就是今后要加大打击食品犯罪力度。
根据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基于此,笔者希望全国各地工商部门针对“鸡肛油”展开一次大检查,同时对已查明的从事“鸡肛油”生产的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的上限予以法律制裁。以此提高造假成本,并威慑、击退潜在的“鸡肛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