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粮食补贴资金是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热议的话题。作为一名财政工作者,更加要熟悉和掌握粮食补贴资金的各项有关方针和政策。自从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例如给农民发放粮食补贴等。这些政策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保护粮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粮食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的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农村信用社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粮食直补发放表将直补资金打入农户直补存折。但在实际发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二是集体代领用于抵扣有关税费和集资款;三是村干部虚报面积,集体私分或用于村级支出。
据有关资料和数据显示,现在留守农村的劳动力,除了老人、妇女,就是那些不愿意务农的孩子。长此下去,会使农村缺乏必要的劳动力。有粮农认为如果在农村建立养老金制度,使每一个农民能够老有所养,就解决了农民未来的生存保障问题,稳定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有益于国家的粮食安全生产。也有很多粮农不赞成改变粮食补贴方式,其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粮食补贴资金总额虽然不是很多,但实实在在到了粮农手中,这和取消农业税的政策完全符合。如果改作他用,农民对资金被截留、克扣、挪用的担心很有可能变成现实。如此一来,既不利于粮食生产,对民心得失也会产生很大影响。二是惠农政策的路子不在于粮食补贴资金的不多而取消,而在于不断提高粮食补贴资金的金额,从而使农民真正得到更多的补贴和实惠。三是农村水利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等其他农村公益事业。政府应该义不容辞挑起责任,同时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逐步解决,把希望寄托于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尽管这几年国家的支农政策对发展粮食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这些政策对农民种粮的激励并没有随着“含金量”的逐年提高而大大加强,为此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不走样。对国家用于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补贴要严格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把资金真正发放到实际种粮人的手中。
二是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要想调动粮农种粮的积极性,提高粮食市场的收购价格是很重要的。
三是降低农业投入成本。主要是降低粮农种粮的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成本。
四是切实保证政策不缩水。强化对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粮食收购中的压价、压质行为,确保粮农的利益不会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