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河南省桐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各级中小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督查室。
该局要求督查室必须具备“四有”,即有学校配备的专职督查员,有专用的办公室,有食品留样必备的设备、设施,有完善可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查室的主要职责是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储存、加工操作、成品出售等行为;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详细记录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整改效果;按照要求进行大宗和重点食品留样并记录归档;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食品安全信息,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