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回流餐桌,是多年未“治愈”的食品安全“顽症”。这一轮对地沟油更为强烈的谴责浪潮,清晰地彰显了最广泛的民意指向——对为祸已久的地沟油必须要拿出治本之策。
国办公布的《意见》,顺应了这一民意诉求,也更加激发了普通群众对于彻底根治地沟油回流问题的热切期待。这一《意见》能否得到掷地有声的落实、民众的热望能否如愿得到满足,则完全寄望于各地各相关部门能否深刻检视过往历次整治却难以奏效的“症结”所在,“悟以往之不谏”,跳出此类整治行动通常存在的三大“怪圈”,迈上“善治”轨道,实现“根治”目标。
一阵风式整治,是亟须摆脱的“怪圈”。从三聚氰胺奶粉屡屡“死灰复燃”的教训来看,寄望于运动式整治的“杀一儆百”效应来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无疑是一种有害的“监管幼稚病”。
谓其有害,理由有二。首先,其已经对违法商人形成不良的暗示,使他们形成了“躲过这一阵就没事”的心理预期,并且事实上也总能屡试不爽,从而助长了他们以身试法的“恶胆”,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频频被媒体曝光,但一直“存活”下来并且日渐“发展”,根子即在于此。其次,纵容了“监管倦怠症”,使相关监管部门总是习惯于在上级的指示或者社会的压力下,高强度地“管一阵”,随后在民意逐渐平复之后就松懈下来,使对地沟油监管成为“猫捉老鼠”的游戏。 《意见》明确要求,要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真正贯彻这一条,必须要摆脱“一阵风式整治”的怪圈。
只“整”不“治”的“堵漏”式整治,是必须破除的另一大常见 “怪圈”。群众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原本是种种有效监管手段中的一种,现在在很多部门那里几乎成为监管手段的全部。仅用这种手段来整治地沟油,只会力不从心、漏洞百出。餐饮企业遍地开花,“地沟油”加工与回流已经成为一条隐秘的完整产业链,捣毁一家,无损于这条产业链的“正常运转”。
保持常态化、高效率的行政执法固然是必不可少的整治环节,但根本上还须摆脱只“整”不“治”的思维惯性,整、治并重,以治促整。为大量的餐厨废弃物构建一条“阳光”的产业链,是相关部门应承担的更大责任。不过,青岛等地将地沟油用于加工生物柴油的尝试也暴露出另一种尴尬,一方面正规企业原料供应常常不足,另一方面,大量的地沟油小作坊搬迁至更远的地方进行加工,最终仍回流至餐桌。显然,变单个部门的“堵漏式”整治为各地方、各部门的协同整治、综合治理,是根治地沟油问题的根本路径。
而要达成这种协同联动效应,又必须破除第三个常见的 “怪圈”,那就是只“治人”不“治己”。国办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地沟油整治要建立市(县)长负责制、执法联动机制等监管机制。而要使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地”,必须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整治地沟油行动,“矛头”不仅要对外,严厉打击违法商人以整顿市场;更要对内,严厉问责以强化责任意识。唯有如此,才能跳出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责任主体一大堆、责任却在“空转”的怪圈。这也是一系列整治部署能够高效运转的必要前提。(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