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 研修生制“变质” 本质是剥削劳动力
面对日益高涨的质疑和批评,日本政府并没有不闻不问,而是着手修改相关法案,加强监管。
2007年12月,日本法务省修改了《关于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入境、居留管理指南》,明确了“不当行为”的具体内容,对代管研修生护照、不按法定标准付酬等行为加强了管理。指南规定一旦出现“不当行为”,将取消该企业3年内接收研修生的资格。
2009年7月,日本实施了新修订的《出入境管理法》,同时,《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被修改成为《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该制度是为了让在日本开展技能实习活动的实习生能够受到《劳动关系法》的保护。
按新修订的《出入境管理法》,从今年7月1日开始,外国劳务人员进入日本后的研修期将被取消,直接成为“技能实习生”,得到相应的劳动法律保护。新法律将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改为技能实习制度,取消了第一年不受法律保护的研修期。
虽然日本政府积极修改相关法律,但依然受到广泛质疑。日本《朝日新闻》7月14日的社论评论道,“这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然而它远远未能解决核心问题。”社论认为,应从根子上对研修生制度进行改革,必须结束表面上是培训和实习,实际上是剥削劳动力的表里不一的做法。
《朝日新闻》指出,研修生制度用研修和实习的名义掩盖这些外国人务工的本质,可能是出于对日本国民对大量外国劳工涌入抱有警惕心态的考虑。但无论如何巧立名目,都无法掩盖外国人在日本工作的现实。这种逃避现实的做法,只会使关于该问题的必不可少的讨论被推迟。
日本研修生制 本意原为“三赢”
日本法律对研修生制度(全称为“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的解释为:发展中国家的人通过到日本进修的方式,学习日本的先进技术技能,回国后为祖国的技术发展作贡献。理论上,研修生制度是一个希望既能解决日本中小企业劳动力缺乏、又能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生产技能,研修生个人也能得益的“三赢”制度。然而,随着近年来日本国内劳动力的严重不足,脏活累活无人肯干,使研修生制度沦为部分不法企业和个人招募和剥削廉价劳动力的重要渠道。
日本研修生制度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60年代末。当时正值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期,那时引进研修生的主要是进驻海外的国际企业和合资企业,这些企业为加强公司在海外的竞争优势,把在当地雇佣的员工接到日本进行短期培训。
由于效果不错,这些日本企业的做法得到政府的积极评价。1991年,日本设财团法人“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全面负责指导外国研修生接收工作。1993年,日政府在研修生接收制度的基础上,设立了技能实习生制度。日本每年大约接收8万人左右的外国研修生,JITCO负责的约占70%左右。
中国研修生 维权案激增
2009年:维权此起彼伏
10月30日,8名中国女性起诉神户市北区缝制公司“川上”等4家公司要求支付加班费,法院最后宣判4家公司合计支付约4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22万元)。此外,2009年还有6起中国研修生要求赔偿或控诉雇主高强度工作制度的案件。
2008年:黑幕浮出水面
2008年,奔赴日本工作的中国研修生与雇主或雇用公司发生了4起雇工纠纷案,研修生制度的黑幕逐步浮出水面。
2007年:罗成被杀震惊日本
8月30日,围绕2006年6月中国籍研修生罗成(38岁)被一名日本警察(31岁)以自卫为由开枪打死一事,罗成的家属以开枪属违法的防卫过当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5000万日元(约合328万元人民币)。(王希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