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将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督导机制,对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的督导内容、督导方式、督导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我市各县市区、有关成员单位将重点围绕五项内容开展长效督导,即各级政府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履行职责情况,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地区的监管情况;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畜禽屠宰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情况;投诉受理和大案要案查处情况;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各环节的监管情况。
为确保督导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市对督导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督导过程中通过听汇报,了解地方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和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及实际效果;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其监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食品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查阅文件资料,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畜禽屠宰单位的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对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畜禽屠宰等环节进行明察暗访。
实行督导责任制是确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要求,督导人员要搞好调查研究,指导地方政府改进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实施不定期明察暗访,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对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未履行督导职责,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