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面对食品安全新的形势和要求,工商部门应承担更重的责任,进一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标本兼治,突出重点。
一、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控体系。积极开展食品供货商数据库和食品安全电子监控网络系统建立工作,全面掌控食品供货商底数,抓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作,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网上监管。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发挥工商部门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中心作用,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质量监测力度与频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
三、全力推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将“证明登记”、“标牌公示”、“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四项制度在流通环节食品业主中全面推开,有效提升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水平。
四、进一步开展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示范街和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完善食品经营奖惩激励机制,积极推进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建设,逐步建起一批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示范街、示范市场。
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好食品行业主体准入关,在颁发营业执照前,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坚持不经过培训的食品经营者不发营业执照的原则,将新入市经营的业户一一培训;指导督促食品批发业户建立完善的“食品销货台账”。统一使用包括购货单位名称、购货时间、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印章的“批发业户销货凭证”。既解决了下层销售商索票难的顽症,又解决了消费者难以索取维权证据的问题;加强对“送货上门”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以“送货上门、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消费者兜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