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宣传,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通过印制宣传单、标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开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宣传活动,使动物饲养、经营、运输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和个人明确了解其法定义务,自觉履行申报检疫、接受监督等义务,提高全社会对动物检疫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产地检疫,以检促防。规范检疫操作,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严格查验养殖档案,检查牲畜耳标佩戴情况,检查动物健康状况,严禁应免而未免动物和染疫动物出栏。
三、规范肉品检疫,确保动物产品安全。按规定先索证再动刀钩开展产品检疫,确保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防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