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青田县质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地沟油”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食用油生产企业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青田县质监局迅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职责,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脂和废弃食用油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工作任务重,检查人员少的现实,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梳理分析,根据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产品特点和生产工艺等,对饮用水、酒、茶叶等生产企业进行排除,确定食用油生产企业、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糕点生产加工单位为本次监督检查对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34家,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重点检查了生产加工单位仓库、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等。在检查中,没有发现食用油生产企业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地沟油”,没有发现食用油使用企业和小作坊使用“地沟油”,对使用食用油生产单位进货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部分使用食用油生产单位存在的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