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拓展客源,不少商家与航空公司进行合作,承诺会根据顾客的实际消费金额,给予相应的航空里程积分。但一些手持航空会员卡的顾客消费后,却被商家以种种理由告知无法办理积分。对此,法律专家认为,商家保留单方解释权的做法违反了《合同法》中的格式条款规定,消费者可向消协申诉,要求商家作出赔偿。
市民遭遇:十几桌婚宴竟难算积分
市民何小姐日前在本市某饭店举办婚宴,邀请了十几桌宾客。由于该饭店是东方航空的合作商户,承诺东航会员每消费10元可获得10点“东方万里行”积分。付账时,何小姐特意拿出了东航积分卡,但饭店却以“婚宴不在积分范围内”为由,拒绝为其办理积分。
“我仔细阅读过东方万里行的网站,上面并没有关于婚宴不能算积分的告示,预定酒席时,工作人员也没有向我作出过任何说明。 ”何小姐说,她为婚宴花费了5万多元,按照网站上的积分规定,足够换两张上海至香港的来回机票。 “最后经过交涉,饭店答应给其中的两桌办理积分。但为什么十几桌酒席只算两桌的分,对方始终没有给出解释。 ”
无独有偶,钱先生日前邀请了一批老同学来上海游玩,并以东航会员的身份,为他们在一家经济型酒店预订了房间。第二天上午结账时,酒店只给其中一间房积累了“东方万里行”积分,其余房间一概以普通订户处理。“我问酒店前台,房费都是我付的,凭什么只积一间房的分。对方解释说,我们只给持卡人办理积分,你一个人最多只能睡一间房,所以分也只能积一间的。 ”
记者调查:消费换积分处处有门槛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航、东航、南航等航空公司都建立了合作伙伴制度,持卡会员除了乘坐飞机可以积累航空里程外,去与航空公司合作的商家处消费,同样也可以获得积分。但实际操作中,不少商家为了节省成本,遇到顾客大宗消费时,便单方面提出“此项不在积分范围为由”,拒绝为顾客办理积分。
昨日,记者在“东方万里行”官网上查询了上文中所提及的饭店与酒店,发现网页上只写明了积分兑换公式,但对于可积分的范围却只字未提。另外,在一些介绍金融类合作伙伴的网页里,也没有提及银行信用卡积分只有两年有效期。
对此,航空公司解释说,由于会员是在别处消费,他们只能按章记分,但无权干涉。 “合作商户发过来多少积分,我们就登记多少,至于其中是否存在少算漏算的情况,会员只能自行与商家进行沟通。 ”
律师观点:商家单方面解释涉嫌违法
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李书荣律师认为,商家与航空公司结成合作伙伴,便是借助航空公司的品牌进行营销,理应接受航空公司的规定,为对方会员办理积分,否则便构成了合同违约,有商业欺诈嫌疑。
“一些商家保留单方解释权的做法,违法了《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所作出的解释不应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可向消保委或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若调解不成,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李书荣表示,在追偿方面,航空公司作为积分活动的主要承办方,负有首要赔付责任,合作商户作为协议承办方,负有连带责任。“不过,这方面的消费纠纷虽然发生率较高,但在国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判例,消费者维权时,难度可能会比较大。 ” ( 石凯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