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地沟油流进餐馆
记者看到,除了以上几大有争议的问题外,《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的不少条款紧扣当前社会消费热点,做出了针对性很强的规定。
地沟油问题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没有回避这一问题。
记者看到,昨日公布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在原辅料的要求里,明确规定,禁止采购和使用泔水油或其它可能危害公众健康因素的原料及制成品,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添加剂和不得超标使用国家允许的食品添加剂。
此外,为防范不法之徒从酒店等单位回收空高档酒瓶以造假的行为,该《规范》还明确要求餐饮企业对消费者饮用完后的高档酒类、饮品的包装物应集中管理,不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
其次,针对贵重食品的“差秤”问题,该规范规定,餐饮企业在出售鲜活水产品、活禽称重时,不得将包装、捆扎物计入量值,称重量值偏差应在规定范围之内。
另外,该规范第24条规定,餐饮企业服务人员应及时劝阻消费者过量饮酒,以防醉酒。还有,向消费者提供自备停车场的餐饮企业,应当保护停车场内消费者的车辆安全,由于餐饮企业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柯锐 通讯员刘璐)
《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存四大争议
酒店有权禁自带酒水
昨日公开的《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第17条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对于这一条款,昨日在新闻发布会发言的消费者代表连称“很遗憾”!
有消费者指出,《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因此,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进行酒水消费。餐饮企业规定禁止自带酒水是违背了《消法》该规定,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而对于这一“指控”,武汉餐饮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昨称,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等进入餐饮单位消费,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企业难以找到出现问题的源头,难以追责,而谢绝自带酒水进店则可解决这一问题。
餐饮业有权收开瓶费
《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第17条还规定,餐饮企业有权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和食品收取相应的服务费。这意味着,曾引起社会广泛质疑的收开瓶费问题似乎得到了该《规范》的明确许可。
而有市民质疑,这一收费涉嫌侵权,因为餐饮业经营者以“开瓶费”为名,强行向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的是额外“服务”费用,属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
对此,武汉餐饮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昨坦承,该收费争议很多,不过收费前必须告知消费者。他还透露,目前很多中小酒店基本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和不收开瓶费,即使有规定准许其收费,“出于市场和竞争的因素,这些酒店也应不会一哄而上来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