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方面:
解决农村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继续实施“造福工程”,组织搬迁居住在偏远地区及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山区、海岛群众3000人以上,通过“造福工程”搬迁,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除险加固水库15座(小一型3座,小二型9座,中型3座)。
强化加固海堤6条11.95公里。
实施森林综合保险,按照省统一保险金额每亩500元,商品林保险费率为3‰、生态公益林保险费率为2‰。
实施渔船保险,为全市2246艘44.1KW以上的渔船提供风险保障,保险期限1年,险种分渔船全损险和一切险(由投保人选择)。
实施渔工责任保险,为全市35266名渔工提供风险保障,保险期限1年,保险金额每人10万元或15万元(由投保人选择)。
实施农村住房保险,每户农村住房年保险最高赔付金额为1万元。
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3000口。
改造1.1万户农村户厕。
为全市2246艘44.1KW以上的渔船配备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预防和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
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利用福州市应急视频会议指挥系统为主载体,相关部门农业信息网络视频为辅助载体,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5期。
适当提高
基本医保补助标准
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
在晋安区组织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引导、组织试点地区16至59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适龄居民参保缴费,在每人每年至少缴交100元的基础上,每年补助30元;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