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开发票是饭店的义务
在饭店吃饭,如果不要发票,消费者的确有可能因此享受到一定额度的优惠。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为自己省下几元钱的同时,你有可能也为饭店“省”了税款,你也许已经不自觉地为饭店埋了单。更直白地说,你可能就成了他们偷税漏税的“帮凶”。
记者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嘉兴的餐饮行业中,绝大部分是电脑开票。一般而言,税务部门会根据饭店所处的地理位置、规模、经营状况等因素,来固定收取一定的税款,再根据税额发给饭店一定数额的发票。如果发票真的用完了,之后产生的营业额,饭店可以向税务部门重新申请。但是在生活中,大多数饭店抱着“能省则省”的心态,所以不愿意缴纳这部分税款。
“的确存在发票用完的可能性,但是不能以此作为不开发票的借口。以打折等优惠措施为理由不开发票,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工作人员提醒,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消费者的权利,而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是饭店的义务。消费者如果遇到饭店不愿开发票的情况,可以拨打12366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律师:不提供发票违法
饭店以各种理由搪塞,而消费者对开发票这事也很“随便”。但是,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的毛国强律师告诉记者,饭店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行为已经违法。
“发票是消费者保护自己权益的凭证,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发票也是饭店缴税的主要凭证,所以饭店的行为又触犯了国家的相关税法。”毛律师说,饭店利用打折、去零等手段而不开发票的行为涉嫌偷税漏税,消费者应该坚持原则,必要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