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冬天是个“涨价季”,葱涨蒜涨辣椒涨,食用油涨完茅台涨。
据悉,6日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公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鉴于产品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适当上调贵州茅台酒出厂价格,平均上调幅度约为13%。但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茅台涨价符合消费预期,其主要原因是新规白酒消费税的出台。其实在茅台涨价之前,就曾有部分白酒开始涨价。但平均上涨幅度1成。
链接阅读:《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9年8月1日起,白酒业消费税征管将执行新政,此举将对部分上市公司产生较大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税率适用错误等政策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目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但是,白酒消费税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操作“空间”。由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为了避税,都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一般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此避税。
对此,《通知》规定,为保全税基,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各地要集中力量做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确保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