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州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民生热点,加强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监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编织一张食品安全大网,确保市民“食无忧”。
据了解,我州现有食品经营主体21010户,其中流通领域有12711户,生产加工领域为1369户,餐馆服务领域为6930户;全州经营食品的市场有97处,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677户,包括小食品店、食品摊点、小作坊、流动商贩在内的食杂店共有9691户。长期以来,我州食品监管主要沿袭各部门分段管理模式,缺乏协调、制约、监督机制。为此,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确立了当地各级政府负总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各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建立起统一、高效、责任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州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施救,查明事实真相,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堵塞监管漏洞。通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规范经营主体经营资格;实施食品经营企业食用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实施市场巡查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将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彻底清除出市场;实施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对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工作,采取有效的补救和防范措施,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捕捉搜集有关食品安全的各类信息,通过科学的分析,向社会提供科学可靠的食品安全信息,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今年以来,全州工商系统在全州51个镇,16个乡,1231个行政村均成立了12315投诉举报站,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和执法一线,划片分段、包保到户、责任到人,形成了一张覆盖州、市(县)、乡、村四级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部门根据州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以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综合商场、超市以及专业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为重点,以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者自律、食品安装标签、散装食品管理、农产品和重要食品质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违法广告等为重点区域,加强食品监管。到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次,检查经营户26372户次,检查各类市场、商场、超市744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叉和监管不到位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