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由于广告审查措施不健全、不落实而造成发布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广告媒体,工商机关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食品广告发布量大的媒体将成重点监测对象
根据《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工商机关将建立健全食品广告监测制度,加强食品广告的监测预警和动态监管。
食品广告发布量大、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的媒体,将成为工商机关监测的重点对象。此外,工商机关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对重点区域、部分媒体、个案广告实施跟踪监测。
工商机关还将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将监测发现的食品广告中影响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加大对违法食品广告曝光力度
根据《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工商机关将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公告力度,对监测发现、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的严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告提示,提醒消费者识别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公告形式包括: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典型案例曝光、违法食品广告提示、违法食品广告案例点评、涉嫌严重违法食品广告监测通报等。
多次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根据《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工商机关将加强对食品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广告市场退出制度。
对因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工商机关将暂停或者停止相关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部分食品或者全部食品的广告发布业务。
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单位,工商机关将暂停其食品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此外,对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广告,以及需立案调查的涉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工商机关也可暂停有关食品广告的发布。(张晓松、聂妍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