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值税转型为企业减压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全国范围内将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经测算,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是中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
增值税的全面转型是提振经济的一大长期利好,力度大、影响范围广,对于塑料行业来说,不仅能够通过对整体经济的提振,改善企业的外部生存环境,更能够直接减轻企业税负,减轻企业成本压力,促进利润的提升,更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进行业发展。
四、提高出口退税率缓解出口下滑
轻工行业具有出口导向型经济模式特征,出口增速的明显下滑,对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已经越来越大,此时调整出口退税显得尤为必要。塑料行业在2007年“压贸易顺差”的大形势下,被定为“两高一资”类行业,第39章除免税的商品外,出口退税率水平从11%一律下调到5%,给塑料行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在“保增长”的大环境下,国家提高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主要商品出口退税率经数次回调,目前已提高到13%,这项政策给塑料行业企业带来良好发展机会。但目前造成塑料商品出口下滑的根本原因是全球市场需求的持续萎缩。对于塑料企业来说,是不能单单仅靠政策扶持,调高出口退税率来生存,塑料企业应从找出自身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寻找更广泛的市场发展空间。
五、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调整给企业松绑
2008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将《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限制出口类目录中的部分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木制品、纺织品等共计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剔除。这意味着,为塑料及塑料制品企业松绑,出口不再受限制。这与出口退税政策一起为我国塑料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和稳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对于塑料加工的初级产品,国家仍然给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