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桥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认真研究,以区政府18号文印发《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决定》,出台六项政策力促畜牧业发展。
加工企业优惠政策。对新建和引进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减免事业性收费,前三年税收上交后地方留成部分年底全额奖励给企业,第4-6年奖励50%。新建加工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区财政补贴启动资金5万元;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补贴10万元;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补贴15万元。
创建龙头企业奖励政策。对于获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授牌的企业,每个奖励10万元;获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授牌的,每个奖励5万元;获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授牌的,每个奖励1万元;农产品市场获国家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市场认定的每个奖励5万元。同时,凡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或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畜牧养殖合作社和协会奖励政策。列入国家级农村合作经济示范组织的,每个奖励5万元;列入省级农村合作经济示范组织的,每个奖励3万元;列入市级农村合作经济示范组织的,每个奖励1万元。
创建畜产品品牌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省级以上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区财政每个奖励3-5万元。对畜牧养殖合作社和协会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每个奖励3万元。
信用担保政策。区政府融资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河南富桥畜牧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凡属平桥区,诚实守信的畜禽养殖户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畜牧业经济合作组织均可申请担保。被担保贷款的养殖户,政府全额补贴按政策规定缴纳的担保费。
融资贴息政策。区政府设立200万元人民币的畜牧业融资贴息基金。对没有享受担保、担保费补贴的养殖企业,可以凭还款本息单据进行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