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港城冷饮市场销量也骤然增多。然而,不少市民购买冷饮时,也遇上了不少“闹心”事儿,这不,仅7月份,烟台市12315就接到有关消暑饮品的投诉49起,几块钱的饮品,让消费者直喊“上火”。
“再来一瓶”成“空头支票”
前几天,邹先生在商店买了瓶某品牌的冰红茶,开瓶后邹先生发现中奖了———瓶盖里面清晰地标着“再来一瓶”。邹先生马上跑到那家商店兑换,可老板却说什么也不肯:“谁能证明这瓶饮料是从我这儿买的?你有购物小票吗?”一瓶饮料没几块钱,可弄得邹先生很不爽。“谁买饮料还想着要个购物小票呀?明明写着‘再来一瓶’却兑不了奖,这不是忽悠人嘛!”
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邹先生一样,不少市民手上的“再来一瓶”都成了“空头支票”,兑换难的招术也五花八门:有的让消费者自己找厂家兑换,有的商家让过几天再说,有的搞上了“狸猫换太子”,小瓶顶大瓶,有的干脆啥理由没有,就是不给兑。
冰冻矿泉水 趁热翻番涨
本来卖1块钱的矿泉水,趁着天热卖2元、5元甚至10元,尤其在火车站、景区景点附近人员密集地区,部分饮品价格与市区内价格相差较大,个别的商品高出近一成,这样的事儿让不少市民和游客感觉挺生气。
“像这样的问题,消费者维权会遇到举证难。比如说,有人买几块钱的饮料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即便是索要了,一些商家也以价格较低为借口,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发生纠纷后难以协调解决。”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即使是几块钱的饮品,也最好到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店购买。另外,购买时应当索要合法的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发福”酸奶
保质期内就变质
市民在购买奶类制品时,一般都会留心产品的保质期,认为在大超市里购买的大品牌奶制品一般不会出现问题。然而,因为季节性原因,很多食品在保质期内出了问题,这不,刘先生购买了一袋酸奶,放到冰箱里面第二天就“发福”了,一看生产日期,根本没过保质期。日前,在12315的协调下,刘先生拿到超市方面的十倍赔偿。
“这里面有经营方运货或储存不当引起的原因,也有消费者购买回家后储藏不当的原因。”据市消保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奶制品对储存条件有严格的要求,一般为2℃~6℃ 。如果消费者买回家不及时放进冰箱冷藏,极容易出现变质情况。